如果工伤认定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该怎么办?

作者:郴州律师 时间:2024-05-09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单位不配合赔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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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劳动合同吗?可以自己去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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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情况呢!!